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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勞申請坐月子餐機能內衣命理〔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、王孟倫/綜合報導〕行政院院會昨通過「菸酒管理法修正草案」,對產製或輸入劣菸、劣酒的不法業者施以重刑重罰,其中產製劣酒若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的物質,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最高一億元罰金。

為提醒消費者酒後不開車,草案增訂酒的廣告與促銷應明顯標示「禁止酒駕」警語,並不得暗示或明示具醫療保健效果。

未來產製、輸入劣菸或不符衛生標準的劣酒,處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;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三百萬元者,處查獲物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,最高以六千萬元為限。

上述劣菸、劣酒若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的物質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上六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
若產製以符合國家標準的食用酒精以外的酒精類所產製的劣酒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上六千萬元以下罰金;上述劣酒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的物質者,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。

販賣、運輸、轉讓或意圖販賣劣菸、劣酒者,處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。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二百萬元者,處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,最高以二千萬元為限。劣菸、劣酒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的物質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
修正草案並明確定義「劣菸」為超過菸害防制法所定尼古丁或焦油最高含量的菸;「劣酒」指以符合國家標準的食用酒精以外的酒精類所產製的酒、不符衛生標準的酒。

台灣菸酒公司董事長徐安旋表示,提高罰金,相信對遏止劣質酒有很大幫助。徐安旋指出,新法對劣質酒有明確定義,不會有遵行上的疑慮;過去少數不肖業者利用低價工業用酒精,還原做成低價劣質米酒,對人體健康有很大傷害。

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菸酒管理法-產製劣酒最高可罰1億-202411903.html聊天室財產調查招財貓視訊聊天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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