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林嘉琪、游明金、施曉光、孟慶慈/綜合報導〕雪隧火燒車,疑似罹難者的次子李冠賢痛斥「政策殺人」,指雪隧一再提高速限,導致安全車距不足。學者及立委也都質疑高公局提高速限到九十公里,是「非專業的做法」,高公局表示將研議降回八十公里。由於雪隧照明燈等設施受損待修復,南下車道已調降為八十公里,估計至少維持半個月。
「雪隧一再提高速限,馬英九政府與交通部要負起全部責任,」李冠賢激動表示。李冠賢的表哥常開車經過雪隧,常看到車輛變換車道,或未保持安全距離,警方應加強取締,政府也應該檢討速限的政策。
國民黨立委李鴻鈞指出,現行時速九十公里速度太快,應該降到七十公里,才能確保安全。
小說家黃春明也認為,行車安全不能為了滿足沒耐心的用路人而提高車速,雪隧的行車速度、車距,一定要嚴格規範。
學者促降速限 宜縣長︰應保持間距
逢甲大學運管系副教授李克聰批評,當初雪隧設計的速限就是八十公里,高公局提高速限到九十公里,「不專業」。他說,雪隧大塞車的原因還有隧道內「車速不均勻」,從時速六十公里到九十九公里的車輛都有,「雪隧最理想的情況是每輛車都能保持時速八十公里前進,才能保持效率」。
高公局長曾大仁表示,雪隧原速限設計為八十公里,九十五年通車時,擔心用路人對長隧道路況不熟,一度把南港到頭城段暫降為七十公里,九十七年回復八十公里;後來參考地方希望交通順暢的建議,經標誌改善及道路線形後,才把速限提高為九十公里,但絕對符合安全規定。未來是否要採取更嚴格保守的速限,將和地方及相關單位討論,研議速限再降回八十公里的可行性。
不過,宜蘭縣長林聰賢不認為事故與速限調高有關,「不必因噎廢食」,主因應該是未保持安全間距。立委陳歐珀說,雪隧大客車安全車距,要保持一百公尺以上。
高公局︰行車間距更重要 促加強執法
曾大仁也表示,要預防事故,「保持安全距離」比限制速度更重要,交通部官員及學者都表示,台灣民眾駕車時常有「車頭挨著車尾」的習慣,忽略行車間距的重要性。高公局將請高速公路警察局,針對超速、未保持安全車距、變換車道加強執法,罰款都從三千元到六千元起;而雪隧是長隧道,還可以連續處罰,將更嚴格執法。
目前雪隧內的安全車距,規定小車至少要保持五十公尺、大客車保持七十公尺;高公局建議駕駛人,利用雪隧右側每隔五十公尺設置的消防栓箱,做為與前車的距離參考。
引用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雪隧速限提高為90公里-死者兒子斥-政策殺人-203857463.htmlSEO點擊軟體關鍵字點擊軟體愛情公寓貼文軟體人氣流量軟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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